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天津市人社局決定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11月1日起執行。具體調整如下: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180元調整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2.6元調整為24.4元。
10月3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別把“霸道”當“果斷”》,聚焦黨員領導干部霸道行權問題。文中提到了已落馬的四川省瀘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郭慶。復式價目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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