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天津市人社局決定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11月1日起執(zhí)行。具體調整如下: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180元調整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2.6元調整為24.4元。
計劃之家以制度創(chuàng)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疆在國家全局中的戰(zhàn)略定位,把依法治疆、團結穩(wěn)疆、文化潤疆、富民興疆、長期建疆各項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努力打造促進中西部地區(qū)高質量發(fā)展的示范樣板,構建新疆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huán)的重要樞紐,服務“一帶一路”核心區(qū)建設,助力創(chuàng)建亞歐黃金通道和我國向西開放的橋頭堡,為共建中國—中亞命運共同體作出積極貢獻。計劃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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